2021年03月12日
食品冷链物流强标正式实施!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冷链物流一直处于风口浪尖,各生鲜电商平台业务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同时也暴露出食品冷链物流中基础设施薄弱、体系不健全、企业运营缺乏标准化等问题。
3月11日,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物联冷链委等单位共同起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GB 31605-2020)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对疫情下的冷链物流行业发展提供新的引导。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食品物流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交接、运输配送、储存、人员和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文件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准则,适用于各类食品出厂后到销售前需要温度控制的物流过程。
术语和定义
①食品冷链物流
以温度控制为主要手段,使食品从出厂后到销售前始终处于所需温湿度范围内的物流工程。
②交接
冷链物流过程中的环节,包括入库交接、出库交接和配送交接等。
重点内容解读
①弥补冷链物流行业强标的空白
近几年随着冷链物流行业的不断发展,确实有很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实施,对行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发布的《冷链物流标准目录手册》(2020版)统计显示,截止2020年12月,现行有效的冷链物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计239余项。主要分为基础类、设施设备类、技术作业类和管理类。
现有冷链物流领域标准大多数是推荐性标准,部分强制性标准基本属于产品类标准或者生产类标准,其中会涉及部分运输和储存的要求,但是无法完全满足冷链物流行业的需要,并且无论从企业实操角度还是政府监管角度,都急需出台冷链物流领域的强制性标准。
②冷链不仅是“冷”而是“温度控制”
冷链行业发展的起步阶段,从行业理解到消费者认知都会把冷链划归到“冷”的范围,认为冷链就是低温,就是“冷”。
随着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冷链已经不仅仅是“冷”的要求,还包括其他温度区间。《物流术语》国家标准对冷链的定义是“根据物品特性,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使物品始终处于保持其品质所需温度环境的物流技术与组织系统”,此概念向大家明确了冷链不仅仅是“冷”,还包括其他的温度区间,并且重点是不同环境的温度控制。
同时,在冷链物流行业基础标准《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中也对此定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强调的是“温度控制”的概念。包括此次强标中关于食品冷链物流的定义。
通过一系列标准的规定,旨在统一冷链物流行业的认知,同时让大家明确“冷链”并不仅仅是“冷”的状态,而是“温度控制”,部分场景也包括“湿度”要求。
③全文重要关注点梳理
设施设备要求
1)冷库、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应配置温湿度监测、记录、报警、调控装置,监控装置应定期校验并记录。设施设备应易于清洗、消毒、检查和维护。
2)冷库应具备配套的制冷系统或保温条件缓存区的封闭月台,同时与车辆对接处应有防撞密封设施。
3)应定期对运输工具的冷藏性能进行检查并记录。应建立与储存、运输相配套的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系统应有储存、运输管理相应的模块。
交接环节要求
1)交接时应检查食品状态,并确认食品物流包装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
2)交接时应测量食品外箱表面温度或内包装表面温度,并记录;如表面温度超出规定范围,还应测量食品中心温度。
3)交接时应严格控制作业环境温度并尽量缩短作业时间,以防止食品温度超出规定范围,如无封闭月台,装卸货间隙应随时关闭厢体门。
4)交接时应查验运输工具环境温度是否符合温控要求。入库和配送交接时,还应查验全程温度记录;出库交接时,还应查验在库温度记录。当温度或食品状态异常时,应不予接收。
运输配送要求
1)装货前应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根据食品的运输温度对厢体进行预冷,并应在运输开始前达到食品运输需要的温度。
2)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应实时连续监控,记录时间间隔不宜超过10min,且应真实准确。
3)当运输设备温度超出设定范围时,应立即采取纠正行动和应急措施,并如实记录超温的范围和时间。
4)配送前应确认食品物流包装完整,温度符合要求。需冷冻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不应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温度应在0℃-10℃。
储存环节要求
1)冷库的温度显示、区域划分标识应清晰规范,并做好温度记录,确保准确真实,记录间隔时间不超过30min。
2)冷库温度记录和显示设备宜放置在冷库外便于查看和控制的地方,温度传感器或温度记录仪应放置在最能反应食品温度或者平均温度的位置,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冷库,温度传感器或温度记录仪数量不少于2个;应建立库房温度记录保存制度。
3)不同品种、规格、批次的产品应分别堆垛,防止串味和交叉污染。储存的食品应与库房墙壁间距不少于10cm,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0cm。
4)冷库机房应24h不间断运行并有应急措施。
5)需冷冻的食品储存环境温度应不高于-18℃,需冷藏的食品储存环境温度应在0℃-10℃。对于有湿度要求的食品,还应满足相应的湿度储存要求。
管理方面要求
标准中涉及的内部管理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追溯及召回以及文件管理。由于食品冷链物流过程也是食品经营过程的一部分,除应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从事食品冷链物流各环节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运输、储存、配送、交接及突发状况应急处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报告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
2)应建立食品运输、储存、配送、交接等环节温湿度及操作要求制度;应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3)文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应不少于2年。
疫情防控要求
1)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置措施,对相关区域和物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对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频次,防止与冷链物流相关的人员、环境和食品受到污染。
2)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进行食品外包装及交接用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3)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加强人员健康状况管理,根据岗位需要做好人员健康防护。当食品冷链物流关系到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污染的食品,应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
来源: 中物联冷链委